(一)充分利用解放碑地区的人防设施和轨道交通站创造地上、地下立体复合的商业步行街区;
(二)提高绿化覆盖率,适当增加绿地面积;
(三)沿线地块以商业和商务功能为主,限制居住项目的建设; 山城步道是形象设计中确定的贯穿半岛南北、通达两江沿岸的人行步道系统。其控制要求是:
(一)山城步道按文本中相应导则规定的中心线座标定位,其最小宽度不得小于3米,两侧新建建筑必须后退建筑红线3米以上;
(二)在山城步道上应设置指向城市道路或重要设施、单位和景点的标志;
(三)山城步道与车行道的交叉点应采用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人行横道等方式进行处理。 轨道节点是以城市轨道站为核心的城市复合空间。其控制要求是:在朝天门、小什字、解放碑、较场口、七星岗、两路口等六个轨道站优先拓展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地上、地下一体化的配套服务设施;设立换乘中心、社会停车场、出租车停靠站、公交停车港以及集散广场等交通设施,并使其与周边设施保持便捷的联系。
国泰电影院地块的控制要求
(一)以开敞空间为主,集中绿地不得小于0.7公顷;(二)设置一处大、中型文化设施;
(三)在五四路上设置人行过街通道;
(四)绿色通廊的宽度不小于20米,设置临江路城市阳台和滨江观景平台,并通过垂直交通联系嘉陵江滨江路;
(五)利用地形高差设置具有山城特色的城市广场、绿地和地下商业设施;
(六)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文本中相应导则的规定执行。
十八梯地块的控制要求
(一)绿色通廊最窄处宽度不小于50米,最宽处宽度不小于180米,面积不小于5公顷。在此范围内除可以设置小品、雕塑等休闲设施外,不准新建任何地面建筑;(二)设置一所九年制学校;
(三)在不影响通江视廊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开发地下空间;
(四)靠近较场口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应与周边的轨道站结合;
(五)长江滨江路地面层改为步行区,与滨江公园一起形成公共休闲空间;
(六)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文本中相应导则的规定执行。
人民公园地块的控制要求
(一)十字金街东南轴线上保证不低于60米的开敞空间以形成人民公园城市阳台。两侧规划建设标志性商务办公高层建筑,其余用地规划建设绿地与广场;(二)保留和改造人民公园,形成人民公园绿色通廊;
(三)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文本中相应导则的规定执行。
石板坡地块的控制要求
(一)本地块的规划建设必须体现城市阳台、绿色通廊、山城步道、半岛之门四大形象要素的基本特征;(二)保证地块内绿色通廊与枇杷山公园相联系;
(三)多层住宅采用退台式建筑形式;
(四)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文本中相应导则的规定执行。
嘉陵江大桥南桥头地块的控制要求
(一)规划建设必须体现城市阳台、绿色通廊和半岛之门的形象要素;(二)绿色通廊控制宽度不小于20米;
(三)桥头高地形成城市阳台;
(四)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文本中相应导则的规定执行。
黄花园地块的控制要求
(一)规划建设必须体现绿色通廊、休闲水岸和半岛之门的形象要素;(二)绿色通廊的控制宽度不得少于60米;
(三)与轻轨站相结合,跨嘉陵江滨江路形成观江平台;
(四)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文本中相应导则的规定执行
菜园坝地块的控制要求
(一)在菜园坝大桥桥下及其西侧必须留出不少于3公顷的公园绿地;(二)菜袁路以南的滨江片区除已建成和在建的项目外,新建建筑原则上以低层和多层为主;
(三)控制不少于两条垂直于江面的视线通廊;
(四)建筑及环境设计应体现亲水性;
(五)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文本中相应导则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