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无风
发表于 2008-8-22 01:49:58
图总,建个议,未必对。
雨林的帖个人以为,还是应该打开。
到这份上了,空间的该来的基本都来看了,两万多的浏览量,还不谈天涯的,再加点新人也是沧海一粟,通过这件事,告诫我们大家做事要三思。
另外,
套用某领导的话:
小事不用瞒,大事瞒不住。
[ 本帖最后由 雨后无风 于 2008-8-22 02:08 编辑 ]
重庆脆骨
发表于 2008-8-22 01:53:54
到这个贴来打酱油!
天下第三
发表于 2008-8-22 10:10:28
呵呵,雨林可是这里的斑竹哟,虽然不是员工,但是至少代表论坛形象吧??这样让新驴看起好喜剧哟
图总也为难呀,理解万岁吧。此事其实已经非常清楚了
131517
发表于 2008-8-22 10:38:47
我只是奇怪为什么雨林到现在都还是版主
图图
发表于 2008-8-22 10:39:43
原帖由 雨后无风 于 2008-8-22 01:48 发表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乱说几句哈
我是外行,更是看客
打官司我的意见就不要在提了,
应属娱乐,
双方整天就“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
楼上的证据还少吗?没有物证有人证,还想有新证据迈?
不管顶谁, ...
对头,其实,几乎每次大假回来,都会有类似的争论
只不过这次地域更宽、参与人数更多,每次吵到最后 都是没有结果定论(官方的)
不过驴友到也是从辩论中能得到启发 教育,
我相信每次的当事双方也都能从中汲取教训。
所以,我当初也建议双方走司法途径,目的就是希望由一个官方的定论:
到底谁错,错在哪儿,为什么错,该受什么样的处罚
现在来看,这次的争论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
双方淡化而。。。
所以,其实我还是想回到我最初的建议:
双方进行理性、积极的沟通,和谐的圆满的处理这个事宜
吵架对双方都是伤害!!
驴圈揭黑组织
发表于 2008-8-22 11:35:32
原帖由 罗西 于 2008-8-21 12:35 发表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屏蔽主帖 而剩下后面那些愤青和马甲的攻击性言论 这样不妥 这样更容易扭曲事实和制造更大的矛盾对当事人是单方面的打击
个人认为双方当事人都只站在自我的立场进行陈述也就是说都在攻击对方 如果要让事实水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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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你们这些“商业”领队来说,有争论,特别是针对自己的问题争论,是越少越好。把理性的对费用的疑问都说成是愤青和马甲,那你们就天下太平,可以大把捞钱了(组织部长语)。
画夜
发表于 2008-8-22 11:45:37
原帖由 图图 于 2008-8-22 10:39 发表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对头,其实,几乎每次大假回来,都会有类似的争论
只不过这次地域更宽、参与人数更多,每次吵到最后 都是没有结果定论(官方的)
不过驴友到也是从辩论中能得到启发 教育,
我相信每次的当事双方也都能从中 ...
关键现在所谓的沟通,雨林除了写什么声明外,根本就没出来露过面解释过什么啊~~~~~~~~~~~~~~~~~~~~~~~~~~~~~~
图总,这不是你所谓的真诚的沟通哟????
画夜
发表于 2008-8-22 11:47:50
千呼万唤的合同至今都没看见
图图
发表于 2008-8-22 11:53:02
原帖由 画夜 于 2008-8-22 11:45 发表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现在所谓的沟通,雨林除了写什么声明外,根本就没出来露过面解释过什么啊~~~~~~~~~~~~~~~~~~~~~~~~~~~~~~
图总,这不是你所谓的真诚的沟通哟????
我只是建议,,,建议,,
我也只能建议,,,
画夜
发表于 2008-8-22 11:58:19
原帖由 图图 于 2008-8-22 11:53 发表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是建议,,,建议,,
我也只能建议,,,
呵呵,在天涯里遭就有人这样建议了,至可惜,某些人并不领情,也视而不见。。。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