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小二
发表于 2009-7-17 22:00:08
尾巴叉
发表于 2009-7-17 22:04:22
你也太陡了哟!!!!
冰粒子
发表于 2009-7-17 22:09:19
来造势的?
大福妹
发表于 2009-7-17 22:32:00
也,崽儿,你娃确实来得抖,我不发表意见,沉默!
摸摸
发表于 2009-7-17 22:34:41
你不是重庆人迈?把标题换下。
霞姐
发表于 2009-7-17 22:35:54
拿不幸的人来说事,你就会这一招了?
摸摸
发表于 2009-7-17 22:36:27
35人在一起,以为是旅行团啊,可笑,还穿吊带,秀青春哈,这下安逸了
那是泳衣。我才不相信你97年去的时候。不是穿的游泳裤。还全身穿防弹衣。带头盔。
麻烦你。说事看事实。。
空即是色
发表于 2009-7-17 22:40:50
你在标榜你很厉害吗?
还给我们讲过程
看来你不是重庆人
你也是个宝麻批
遇难的人你都要来决
你确实是个宝批龙
大福妹
发表于 2009-7-17 22:44:39
补充一句哈,那不是吊带,是游泳衣,你才进城所!
非洲小白猪
发表于 2009-7-17 22:46:52
不管LZ你是啥子目的,别拿走了的人来说事,基本道德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