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玉 发表于 2009-11-25 15:29:55

追查极不负责任的驴行组织者斜阳外青山(张英谭)

网名叫斜阳外青山, QQ号为:115076470, 他建的QQ群号:44711718,名叫:青山和谐绿途群,真名叫张英谭,男,76年10月22号出身,重庆外地人。身份证号是512925开头。曾在成都铁路局重庆分段工作过,07年3月已离职。
2009年4月,我在重庆驴友空间网上看到一篇“五一节云南东川红土地摄影”的活动帖子(出事后张英谭已将此贴删除),于是我便加入到“青山和谐绿途”QQ群,并报名参加。2009年4月17日,群主斜阳外青山在网上的通知,向其本人(张英谭)在建设银行的帐户存入人民币200元作为活动经费(含车费)。按“青山和谐绿途”QQ群在网上的公告,2009年4月30日晚上18:00点,我们14名网友在重庆两路口贺龙塑像旁集合并上了张英谭为本次活动租用的一辆17座渝A33593号依维柯6596AEF型中型普通客车。在车上,我还补交了100元人民币,张英谭向每名网友发了一张《青山—和谐驴途群》的活动传单和意外保险卡。
当天晚上深夜,我们的车辆行至云南GZ40水麻线K63+580米处发生了翻车的交通事故,造成我及多名驴友多人受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车方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车祸发生的时候,我已经极度恐慌和疼痛。后来,我在回重庆治疗过程中才知道我们这次驴行张英谭去租用的是一辆黑车,即是一辆非营运车辆。驾驶员都是临时找来的。事故发生后,我买的保险也没有成功激活,张英谭甚至把我的保险卡在云南医院弄得不知去向。在我治疗住院的过程中,张英谭从来没有到医院来看看,也从来没有主动打电话问候,及协助交通事故的处理,对这次事故是不闻不理,甚至到后来联系张英谭协助律师拿出租车的相关证据和当时我在云南就医时的相关病例,他都以种种借口拒绝,到最后连电话都不接。造成我交通事故手术费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为此,我非常气愤,将组织者张英谭、车主、驾驶员告上法庭。法院多次联系张英谭来应诉。张英谭都找各种理由逃避,对应诉置之不理。
这次驴行给了我血的教训,差一点就丢了性命。同行的驴友们说,就在我们发生翻车的时候,后面来了一辆大货车,幸好刹车及时。如果我们的车被这辆大货车追尾,我肯定铁定没命了。为了避免网友们再次上当受骗,不要让我受到的伤害再次重演,我呼吁驴友们千万不要相信张英谭,他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组织者。出了事情就撒手不管,甚至连法院的诉讼都不敢来面对。我甚至怀疑他利用组织驴行的方式,享受免费驴行或者谋取利益。
在此,我对本次驴行的组织者张英谭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强烈谴责,希望驴友们不要在参加他组织的任何驴行!同时也希望网上有更多的朋友提供他更多的相关资料!

LAZIO 发表于 2009-11-25 16:11:08

先抢个沙发。

空老吹 发表于 2009-12-24 1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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