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摸 发表于 2010-4-6 14:57:20

AA制自助游引纠纷 领队网站双双被诉法院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1日讯 报名参加AA制自助游的驴友,在旅途中发现领队临时提价、更改行程,在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其中22名驴友向北京宣武法院提请诉讼,要求领队和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并道歉。2010年3月31日,宣武法院对此作出判决。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去年9月25日,孙某以“弘历”为名在绿野公司经营的网站“绿野网”上的三个子版块发布题为“十一黄金周木兰围场自助游”的户外活动组织帖,称人数限制20人,并对每天的行程和预算费用做了详尽说明。
    喻先生等网友报名参加了此次活动,发现实际来了51个人。在旅游车驶到高速路后,领队孙某提出黄金周房费上涨,每人需要加价200元。
    活动结束后,孙某向包括喻先生在内的参与者每人退还了经费结余10元及门票优惠6元,并出示了金额为135元的景点门票。
    回京后,其中的22名驴友以领队孙某擅自改变行程,并从中赚取回扣为由起诉要求孙某退还不当得利339.75元,同时要求绿野户外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领队孙某称,收费会有浮动在出发前就已告知驴友,人员超标也是为了摊低车费。孙某称在活动过程中已公布了费用清单,并没有获取非法利益。活动中行程的改变是参与队员举手表决决定的,并非他擅自决定,且其事前已在网上告知,黄金周期间费用会有涨幅。
    绿野公司对此辩解称:该公司名下网站的功能为论坛,仅为不特定用户组织发起活动提供信息交流平台,用户可自由在论坛发帖或者组织户外活动。该公司仅是网站管理者,不及于户外活动本身,不从活动中收取任何费用,对活动亦无监管义务。接到用户投诉后,网站已在孙某发布的帖子中对其领队信用等级进行标注,并进行了锁定和风险提示。且于同年10月15日在绿野论坛上刊登公告,禁止弘历在绿野发布户外活动。”
    宣武法院经审理认为:领队孙某应对此活动支出的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由于孙某提供的住宿宾馆与此次活动入住的宾馆系两个独立的法人,法院对其所述的300元/人住宿费用不予采信。另因孙某提供的“租车合同”及“发票”与活动使用车辆不一致,孙又对此未能做出合理解释,故对孙某所述每人255元的车辆使用费亦未予采信。由于喻先生等人已参与了此次活动,并实际发生了费用,亦应当分摊合理费用。由于双方均未提出充分证据证明此次活动实际支出的车辆和住宿费用,法院参考相关地区、时段、住宿条件的旅游市场价格,予以酌定。因绿野公司在此次活动中并未自驴友及孙某处获取利益,故绿野公司无须担责。据此判决领队孙某返还每名参与者100元。
    为保护广大驴友的合法权益,避免个别人或团体通过自助游规避国家管理规范、牟取非法利益,宣武法院建议绿野公司从本案以及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有关案例中总结教训,加强版务管理,规范论坛信息的发布,及时清除不良信息对正常旅游活动的干扰和影响;强化“领队”认证备案制度,加强对此类发起人或组织者所发信息内容的跟踪调查;及时处理此类信息的投诉和意见反馈,发布处罚公告以及户外旅游活动注意事项等警示信息,更好地提示旅游爱好者加强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萧萧 李栋)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0-4-6 15:28:22

沙发

苍山雪狼 发表于 2010-4-6 16:18:31

板凳也不错

疯起的 发表于 2010-4-6 17:49:53

地席

雨树 发表于 2010-4-6 20:31:52

地布

yangyhp 发表于 2010-4-7 01:41:47

路过看看

西湖月影 发表于 2010-4-7 08:32:47

驴假--驴家!!!假AA--愚人!

茫子 发表于 2010-4-7 08:36:45

1# 摸摸
这是假AA的必然结果!

爱s寂寞人 发表于 2010-4-7 11:37:04

骗人没得好下场。。。

西门懒得吹雪 发表于 2010-5-4 15:59:57

该球遭,赔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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