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面
发表于 2011-5-6 09:28:41
如有违反,没收有关生猪及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额1至5倍罚款,不能计算违法经营额的处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屠宰企业再次违犯的,报经批准定点的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卡莱西
发表于 2011-5-6 09:54:00
灌水太多
水牛都遭不住
确实如此:lol
你该改个名字叫水叶子面
干脆面
发表于 2011-5-6 10:03:33
我灌水不行, 我到现在都干得很。
醺然
发表于 2011-5-6 10:06:28
回复 干脆面 的帖子
为什么不给遭灌水的牛 喂些干脆面啦;P
干脆面
发表于 2011-5-6 12:42:26
要亏本的
行者走走
发表于 2011-5-6 14:18:07
实在是可恨,为了钱连良心都叫狗吃了
明明如月
发表于 2011-5-6 15:20:49
水润林
发表于 2011-5-6 23:34:05
{:3_64:}
水润林
发表于 2011-5-6 23:34:56
最近比较忙,回头空闲下来把面面泡到天荒地老{:3_51:}
干脆面
发表于 2011-5-7 00:00:37
老死不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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