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 发表于 2013-4-16 20:16:40

以前没兴趣,现在不想去,以后绝不去。谁无聊谁去:lol

快乐渔夫 发表于 2013-4-16 22:44:03

收门票了,摆明了抢钱,我是不去了。

嘉芭懿斯 发表于 2013-4-17 08:43:41

凤凰收门票很正常,不收才不正常。
至于去不去无所谓,反正我不去。收不收都不去。

连西安捉蒋亭都收门票,为什么凤凰不能收。
也就是说连爱国主义教育的地方都要收门票(据说2005年时就收60),风景啊、古镇这些当然该收。


大家都说的出来的古镇,还有几个可以去,我反正基本都不去。收费与否与我无关。

随便找个山清水秀的农家玩玩,只要人对了,何必去这个古镇,那个风景名胜去数人头。

-让你说个够 发表于 2013-4-17 09:02:04

凤凰古城经营方:收门票是政府提的 一开始我还不同意.
政府太想钱了。

-让你说个够 发表于 2013-4-18 10:20:26

凤凰古城收费涉嫌多处违法违规

-让你说个够 发表于 2013-4-18 10:20:48

首先,从文物保护上看,凤凰县此举涉嫌违反国务院规定,将文物古迹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2001年,凤凰县政府将沈从文故居、杨家祠堂、凤凰城墙等8个景点经营权转让给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规定,坚决纠正“将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让你说个够 发表于 2013-4-18 10:21:09

从风景名胜区保护的角度看,凤凰县还涉嫌将政府承担的管理职责,转让给营利性的私人控股公司。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由政府设置,门票由该管理机构负责出售。《条例》还明确规定,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行使。

-让你说个够 发表于 2013-4-18 10:21:30

凤凰县政府能否将公益性的管理职责,委托给营利性的企业行使,并由后者收取门票?凤凰古城的经营权即便被出售给了相关公司,也不等同于,授权公司可以“圈城收费”。

凤凰收费事件已经热议数天,到底当地在转让国有文物经营权或名胜古迹保护管理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尚无权威结论。因此,国家文物、建设、旅游等部门,有责任介入调查并公布结论,消除现在的各种争议。

浪漫冤家 发表于 2013-4-18 12:24:04

呼吁大家把凤凰也封杀老

凯撒 发表于 2013-4-19 09:10:09

96年的时候去过,感觉还行,收费后也就断了再去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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