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肠草 发表于 2013-5-22 14:08:15

爆走,请适可而止

爆走,请适可而止

户外行走多年,经常可以听到很多驴友的夸耀:这次出行我背了60斤走过了某某爆线,那次出行我背了50斤走了多少多少公里…...我想这样的炫耀几乎每个玩户外的朋友都曾听过见过。

现在有相当多的驴友以能背为荣,以走爆线还能玩腐败为荣。暴走还是腐败,这本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纯属个人爱好,没有高下之分。但是,过犹不及的,不必要的高频率重装暴走,对于运动者的身体健康是一种隐性的摧残,这种伤害是客观存在的。当下户外运动蓬勃发展方兴未艾,走出家门参加户外活动的人越来越多,新人没有太多的户外经验,所以老鸟们的表现自然而然会成为新人模仿的对象。类似前面所述的以爆为荣的观念和做法是最容易让新人膜拜以至仿效的,新人没经验不懂啊,对户外没概念,最容易见着和衡量强人的,就是看谁更能走,看谁更能背,自然这种猛和爆的做法就成为仿效的对象,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曾经见过了太多的所谓强驴猛驴,风光的时候,其ID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说其名,人人都竖大拇指:猛。但这又怎样呢?除了在接受新人膜拜的眼光时让心里爽一下,还能带来什么呢?然而风光则风光了,短则两三年,长则五六年之后,绝大部分的所谓强人就因伤因残逐渐淡出户外,这样的例子我在这15年的户外行走中见过了太多太多。

如何看待暴走,我的观点如下:

首先,暴走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很多地方都是不经历风雨不能见彩虹,要想探寻世之瑰丽奇伟之景,往往需要付出许多的艰辛才能到达,在当前旅游景点开发过度的环境下更是如此,你比如说要去美丽的乌孙古道、北极冰原穿越探险,雅鲁藏布大峡谷寻密等等,非暴走而不得其入。所以暴走是能够实现这种探寻未知世界的重要途径和方法之一,往大了说,这也是人类不断超越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具象体现;

其次,我不反对暴走,我反对的是过频过度的暴走,反对的是为爆而爆的做法。户外运动是一项健康的生活方式,能够起到强身健体的作用,然而不当的理念和做法往往过犹不及。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大家都是妈生的,都是两条胳膊两条腿,谁也不比谁强多少,即使极少数人天赋异禀,体格与他人相比更能经得折腾一些(这样的人凤毛麟角),过频过度的暴走,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摧残,只是因体质不一每个人所承受的时间和强度有所区别而已。君不见往往光彩夺目的体育明星在经过短短几年的光鲜之后,伴之终身的却是无穷无尽的伤痛,这就是过度的运动所造成的后果。我们不是苦力,也不是运动员,如果要想劳其筋骨,完全可以找个地方搞点义务劳动的不是?

第三,如果一台机器从来不运转,即使是一台新机器也会很快变旧;如果这台机器一直超负荷运转,那么这台机器将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报废;只有正常的运转,加精心的维修和保养,这台机器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人也是一样。我个人希望户外圈子能够有这样一种风气,大家攀比的不是比谁更能走,比谁更能背,而是比谁安全意识更强,比谁户外技术更高,大家交流的更多的是经验和技能,如果这样的比赛能行成一种风潮,我想咱们的户外界会减少很多的事故和伤痛。

暴走,请适可而止!

star.108 发表于 2013-5-22 14:21:41

如今。。。。很多为了所谓的出头人地。。。。。都做着一时光鲜的事情。。。哎。。。。还是先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别人吧。。。。。

到处★乱逛 发表于 2013-5-22 15:12:02

强顶肥草
真切希望“比谁安全意识更强,比谁户外技术更高,大家交流的更多的是经验和技能”能成为户外圈的一种风气!

西湖月影 发表于 2013-5-22 16:30:21

star.108 发表于 2013-5-22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今。。。。很多为了所谓的出头人地。。。。。都做着一时光鲜的事情。。。哎。。。。还是先照顾好自己照顾 ...

不是这样的。。喜欢就去做。。但此运动适合少数人参与!

hhmb 发表于 2013-5-22 16:30:51

每天跑个五公里,也才用时不到半个小时,即使是走路,也才50分钟。每天胜在坚持!

西湖月影 发表于 2013-5-22 16:31:54

个人看法,,此观点非常有讨论意义。。 

无风起浪 发表于 2013-5-22 21:47:36

户外出行 每个人的能力不等 大多数人都能力平常 对于所谓“暴徒” 可以膜拜 请勿模仿

喜爱户外 希望量力而行 走得久 走得远 这才会有更多的乐趣 如果盲目模仿“暴徒” 三两年废了膝盖 闪了腰杆 岂不是得不偿失

确有能力的“暴徒” 我本人也是很崇拜的 不过我会量力而行 适合自己的就好!

摸摸 发表于 2013-5-22 22:06:43

走自己的路。玩自己的。让别人去说吧。没什么可讨论的。

西湖月影 发表于 2013-5-23 08:40:06

其实此话题 应该喜欢暴走的来谈一谈更适合。才有发言权。他们的经历才是最重要的。对大家也有帮助与教益。旁观者谈一谈,感觉不实在或者是想当然的谈。。。。当然适合健身的方式我才走。。有时也会头脑热一下。。

断肠草 发表于 2013-5-23 10:14:51

本帖最后由 断肠草 于 2013-5-23 10:16 编辑

西湖月影 发表于 2013-5-23 08: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此话题 应该喜欢暴走的来谈一谈更适合。才有发言权。他们的经历才是最重要的。对大家也有帮助与教益。 ...
反对你的观点

首先,你把我放在旁观者位置上,姑且不论01到06年的时候我也曾经暴走过(冈仁波齐5200-5800海拔,52公里路程我一天可完成、06年重装64斤穿越天山博格达峰我能一直处于300多新疆驴友的第一梯队......),很多东西不是只有亲历者才有发言权,就像吸毒一样,难道非得瘾君子才有资格说毒品有害?

其次,请不要忘记,已经有N多的暴走族因伤因病退出户外,玩了十多年的老驴子都记得他们的名字,比如当年的快乐小猪。现在随随便便都可以数个十来个名字出来,哪个不是当年响当当的猛人些?别人现在都不玩户外了,你让他们怎么来说他们的亲身经历?现在的很多所谓猛人正在重蹈覆辙,但是依然沉浸在我就是猛人的骄傲中,你认为他们的话有客观性?

正是因为我亲历了,见过了,所以才敢说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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