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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林大会》明星PK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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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04: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font size="2">从某种意义而言,明星(至少绝大部分明星)的主要工作就是作秀。他们依靠各式各样作秀的方法来获得名气、人气、霉气而乐此不疲。在各种娱乐节目(尤其是高收视率的娱乐节目)上演着一幕幕求婚秀、示爱秀、热泪纵横秀、委屈求全秀&hellip;&hellip;直把观众看得或同情或激动或不屑或愤恨。而最近东方卫视出品的《舞林大会》更是让这些诸多明星秀足身段秀足舞姿的同时,还秀足了眼泪,直把观众看得鸡皮疙瘩四起。 <br /><br />与超女好男不同,舞林大会不是平民选秀,参与比赛的全部都是明星,而其中的分别,只是过气和没过气。第一期看起来还有点意思,越看到后来,越觉得纳闷,怎么舞林大会的现场也是哭声一片、眼泪飙飞?又不是超女好男,期望着从默默无闻一举成名,所肩负的压力巨如泰山,所以眼泪还情有可原。可是舞林大会的明星们,早就是身经百战久经沙场,难道真是如此在意这样一场比赛的成败? <br /><br />所以说,在这个全民作秀的时代,明星们比平民更懂得怎样才能用悲情色彩秀出通往成功的捷径。于是,陈志朋等晋级选手哭了,徐锦江等被淘汰的选手也流泪了。老大不小的成奎安、孙兴不仅落泪,还在台上当众下跪。小女人流泪固然我见犹怜,老男人落泪就更让人动容。让人不禁想起刘德华的《男人哭吧不是罪》? <br /><br />黄圣依则更甚,被评委送上PK台与孙兴对决后,还没等主持人宣布结果,而毅然抢过话筒说:&ldquo;大家可能知道,之前我因伤退出第一场比赛,外界有很多传闻和非议,所以这次我一定要来参加,告诉大家我不是害怕比赛。我今天很高兴,也实现了自己想跳舞的梦想。现在我想说,不管对决的结果如何,我宣布退出,希望孙大哥可以继续跳下去。&rdquo;此话一出,台下顿时沸沸扬扬,有人说黄圣依高尚,更多人说,这女孩明摆着是要显摆自己有多牛逼。可不管怎样,那场比赛转播,收视率达到了11%以上,黄圣依也一时成了媒体报道的中心,轻巧地吸引住了舆论的注意力。 <br /><br />从头想想我们看过的娱乐节目,从很小时候的《正大综艺》,那时候我们坐在父母身边,似懂非懂地听着台上一身正装神情严肃的主持人发问,总感觉与节目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距离。接下来湖南卫视首开先河以港台成功范本推出《快乐大本营》,一家人痴痴地在周六晚上雷打不动坐在电视机旁守候如今又重回单身的湘妹子张牙舞爪的主持,我们开始学会如何看明星出洋相。而接下来的《幸运52》,参与节目的不再是耀眼的明星,而有可能就是身边的你、我、他,这个时候节目已经开始走向了平民化。《超级女声》《我形我秀》《好男儿》等选秀节目的出现,更多的是一个圆梦的过程,我们开始觉得明星并不像以往所想像那般不可接近,有可能,昨天还在你身边喝到烂醉的友人,明天就变成了万众追逐的星星。 <br /><br />随着今年超女的没落,观众越来越厌倦了平民的造星运动,更多的人,希望从一个仰望者变成一个审判者,尤其这种被审判者,是我们以往遥不可及的明星。于是,《舞林大会》这类型的节目出现了。明星的命运由我们来作主,淘汰还是留下决定权在我手中的手机发送的短信数量,这感觉多爽!看着平时穿着光鲜亮丽的明星们在台上不那么自如地跳着舞蹈,接受专业评委的们的批评与打分,全国观众的议论,最后还要面临淘汰,每一个观众的都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以往高高在上的明星正在接受我的审判! <br /><br />我们再来看看这些秀舞的明星们,真是行行色色都有:另类的师洋、高龄的汪明荃、过气的梁雁翎、草根的ACOSTA&hellip;&hellip;这些明星背后的粉丝群恨不得都把对方一记飞毛腿狠狠踢下台去,直接把自己的偶像送上终级领奖台。而偶像们在这个过程中多少都会流露出些许蛛丝马迹,或本性流露,或使劲作秀,或艺德有问题,或缺乏涵养。所以有人说,比赛的目的,其实是提供给观众一场暴红的娱乐节目,不懂舞蹈的观众与其说是在看台上的群星乱舞,不如说是在看明星们如何被狠狠地打回原形。 <br /><br />明星赚眼球又赚出场费,观众赚心理满足又赚眼福,就连不是明星的评委都可能因此成名,当然是场皆大欢喜的结局。而最大的收益者当然是东方卫视,据称,舞林大会的独家冠名权是2000万,而其中的广告收益更是不可估量,几乎跳支舞就来支广告的密集式投放,自然让东方卫视一行人笑到嘴都合不拢罢。 <br /><br />娱乐业本不是个江湖,最后谁当盟主并不重要。在这个过程中,大家各取所需,才是最符合这个不HIGH到疯狂不过瘾的世界的游戏规则。 <br /><br /></font>
发表于 2006-12-16 05: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娱乐就别叫真..
发表于 2006-12-16 09: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这些是什么人?”<BR>“明星。”<BR>“明星啦?!哈哈。。。。。。”<BR>——《审死官》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17: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br />
<div class="adduction yellow_box"><strong class="huise_text">下面引用由</strong><strong><span class="blacktext">三月</span></strong><strong class="huise_text">发表的内容:</strong><br />
&ldquo;这些是什么人?&rdquo;<br />
&ldquo;明星。&rdquo;<br />
&ldquo;明星啦?!哈哈。。。。。。&rdquo;<br />
&mdash;&mdash;《审死官》</div>
<p>晕,你那么晚还在网上晃?夜猫子!</p>
发表于 2006-12-22 17: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IMG src="/oldbbs/editorFace/s_u_01_10314_01_03.gif" _fcksavedurl="/oldbbs/editorFace/s_u_01_10314_01_03.gif">为了生活,我奔波。命苦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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