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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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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 14: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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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报名参加《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
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2007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我市拟于今年制定出台《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为使办法规范的相关内容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操作性,根据立法程序要求,市政府法制办拟于近期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重点围绕以下问题进行:
(一)对犬只是否应当强制免疫,如何落实;
(二)重点管理区域内,应该禁止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还是应该有条件的限养;
(三)重点管理区域内,是否应该限制饲养犬只的数量;
(四)养犬管理,如何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犬业协会、社区居委会等)作用;
(五)养犬是否应该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标准确定的原则,管理服务费的用途;
(六)对城市流浪犬,如何管理;
(七)如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听证会地点
雾都宾馆商务会议室(渝中区上曾家岩24号)

三、听证会时间
2007年9月10日(星期一)下午2:30—5:00

四、报名事项
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和网络听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愿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单位或者个人(含公众方陈述人和旁听人),请于2007年9月6日(星期四)前持单位介绍信或者身份证件,到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渝中区人民路214号)法规二处报名。公众方陈述人报名时需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摘要。
参加现场听证会的公众方陈述人和旁听人从报名者中随机选择,不能参加现场听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新华网重庆频道(网址:www.cq.xinhuanet.com)参加网络听证,提出意见建议。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霍殿辉 联系电话:023-63897982
《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登载在重庆市公众信息网上,欲查阅请登陆www.cq.gov.cn
特此公告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发表于 2007-9-18 00: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我硬是哭哟,现在到底浪个说哦
发表于 2011-1-2 00: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昨天晚上回家时,莫名其妙的被小区头一条狗攻击。看来办法用处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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