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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部分商家发国难财被处理(含不少户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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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01: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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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通报囤积居奇和乱涨价的违法案例  食品、帐篷、雨具……都是地震后救济救难的物资,而不少非法商家却借机发起了“国难财”。为了让灾区群众和后方民众能够购买到急需的生活物资,地震后成都市物价局特地针对食品、饮料、衣被、雨具、帐篷、药品等抗震救灾物品以及主城区加油站成品油的市场价格进行了拉网检查。针对囤积居奇和乱涨价的违法行为,昨日成都市物价局特地通报了一些典型案例。其中,帐篷销售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比较凸显。
  此外,成都市物价局再次郑重告诫,各经营者在抗震救灾期间必须加强价格自律,并欢迎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体及时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案例1:2008年5月18日对位于一环路南三段16号附25号的成都市武侯区健力体育文化用品店进行检查,查实该店销售无任何产品说明及质量保证的4-5人用的帐篷,地震前该帐篷在我市销价为480元/顶,现标示销价为800元/顶,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对此,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罚款1万元。
  案例2:成华区诚信帐篷篷布加工厂在2008年5月13日至5月18日期间将实用帐篷从地震前的450元/顶上涨至550-800元/顶的价格销售,将班用帐篷从地震前的750元/顶上涨至1300元/顶的价格销售,构成哄抬价格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恢复帐篷正常销售价格,并罚款8000元。
  案例3:2008年5月18日查实位于驷马桥路的成华区贵均帐篷篷布加工部,在2008年5月13日至5月18日期间,将5月12日地震前销售价格为650-700元/顶的五幅帐篷,上涨至1200元/顶销售,推动帐篷价格过快上涨,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予以罚款7500元。
  案例4:位于一环路南三段12号附2、3号的武侯区西行漫游者户外用品店,在2008年5月18日经营中,经营现场标示原价1180元/顶,现价(惊爆价)760元/顶。经查实,该店在2008年5月18日前从未销售过帐篷,无任何帐篷成交记录,故帐篷标示的原价1180元/顶事实上不存在,构成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罚款1万元。
  案例5:位于跳伞塔的蜀山行户外用品经营店,在2008年5月18日销售帐篷中,在物价部门前期已提醒告诫的情况下仍未明码标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予以顶格罚款5000元。
  案例6:2008年5月16日,在帐篷专项检查中查实,位于青羊区武都路的战旗军需,在物价部门前期已提醒告诫的情况下仍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予以顶格罚款5000元。
  案例7:成都长运彭州锦城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汪辉在5月13日14时左右,驾驶牌照号为川A·FC335出租车在彭州西门胆结石专科医院搭载三位去市内天府路市场的乘客时,不打表计价收费,按政府定价应收取5元车费(起价2元+实际里程×1.40元/公里+燃料附加1元=5元),实际向乘客索取10元。构成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违法行为,市物价局对成都长运彭州锦城运业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

重庆呢?
发表于 2008-5-22 08: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L :L
发表于 2008-5-22 08: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新加坡
太轻了,应该再严惩
发表于 2008-5-22 13: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四川广安
在商言伤~~~~!!!!!
不知道你们的良心何在`?
发表于 2008-5-22 17: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上海
唉,什么样的人都有
发表于 2008-5-23 11: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罚他个倾家荡产才好
发表于 2008-5-24 16: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四川成都
记者昨日获悉,市公安局锦江分局查获一利用红十字会名义销售帐篷、睡袋等赈灾物资的商家。商家负责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同时,我市公安机关将严查非灾民集中安置点使用赈灾帐篷和睡袋的行为。

  5月21日上午,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经侦大队接锦江区纪委通报,位于一环路南三段16号的“蜀山行”户外用品经营店冒用锦江区红十字会的名义销售赈灾物资。经侦大队民警会同区纪委、区工商局、区红十字会立即前往“蜀山行”户外用品经营店,将该店负责人刘值每及该店销售赈灾帐篷的有关人员12人带回大队审查。

  经过讯问,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经侦大队获知“蜀山行”户外用品经营店负责人刘值每冒用锦江区红十字会的名义,从浙江宁波江北牧高笛厂家用抗震救灾物资专列将贴有“赈灾帐篷”及“赈灾物资”标记的赈灾帐篷616顶、赈灾睡袋880个发回成都,并在该店内进行销售。经初查,从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至今,该店先后以550元——945元不等的价格售出赈灾帐篷120顶,以60元——99元不等的价格售出赈灾睡袋692个,销售额累计达12万元人民币,其它各类帐篷、睡袋经营额60余万元,总销售经营额80余万元。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已被立为重大非法经营案。

  目前,该店内涉案的各类帐篷418顶、睡袋400个,以及营业款现金79340元已被扣押,刘值每、李永斌、潘燕、巫礼波、钟培英、邹立军等6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建生昨日告诉记者,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已下发了《关于迅速对我市非灾民集中安置点使用赈灾帐篷和睡袋进行依法查处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立即组织民警以派出所为单位,对辖区内非灾民集中安置点使用帐篷和睡袋的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使用赈灾帐篷和睡袋的,将立即依法处理。《通知》中说,如发现赈灾帐篷和睡袋的使用人为灾民,公安机关将依法告知其不准在非灾民集中安置点搭建,应自行拆除,并到政府指定的灾民接收点安置。如使用人不是灾民,公安机关将追查其使用的赈灾帐篷和睡袋的来源。若赈灾帐篷和睡袋为购买所得,公安机关将一查到底,追查到销售地点、进货渠道,并对销售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发表于 2008-5-24 22: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弄就弄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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