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树 发表于 2008-8-18 14:03:36

原帖由 花姐 于 2008-8-18 13:57 发表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醋花生.

1,关于合同\帐目\费用,不管是在越南还是南宁,重庆,全团人多次找雨林公布,他就是不拿出来,"打死也不拿出来,就是不给你们看" .战争年代,雨林可以去当英雄了.

2,第一次见面,就男男女女搂搂抱抱,的确很 ...

大家都晓得你是醋花生 不用介绍了

钟叶蚊子 发表于 2008-8-18 14:05:20

没完了

摸摸 发表于 2008-8-18 14:07:41

原帖由 花姐 于 2008-8-18 13:57 发表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醋花生.

1,关于合同\帐目\费用,不管是在越南还是南宁,重庆,全团人多次找雨林公布,他就是不拿出来,"打死也不拿出来,就是不给你们看" .战争年代,雨林可以去当英雄了.

2,第一次见面,就男男女女搂搂抱抱,的确很 ...

雨林现在已经不回应你们了。你们可以用正当的手断来扯这个皮。

莫亚方舟 发表于 2008-8-18 14:10:16

312号的朋友说:我对此持不同的看法,雨林这次不是领队,最多算是个组织者,至于发票和合同,在出发前就应该要.而不是在有矛盾后拿这些来说事.发票也是旅行社开的,并不是雨林开的,雨林同在越南.回重庆看发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旅行社之前开没有开发票也是个问题.因为发票要上税.
驴行中,男女互相开玩笑虽然虽然正常,但是有度,把握好这个度就是调节气氛,如果和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就抱到拍照阿,问对方喜欢不喜欢他阿,个人认为不光是有点放荡了,脑壳还有问题.属于轻度花痴.
至于说到证人,我想这里只是个论坛而已,如果真的对薄公堂,估计证人是会有的.
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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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醋花生在事先就应该避免这种局面的发生,她错在过分信任别人,但却并不被剥夺事后要求公正的权利,不能因为既然发生了就该吃哑巴亏;发票可能会后开,但没有谁会把近万的钱交给别人而不要收据的,哪怕是一张收条。而该活动本来就是雨林发帖组织、主动牵头联系,是领队是组织者怎么叫都无关紧要,紧要的是他集中收了大家的钱,转手交给某个导游或旅行社,就必须有交割依据,从他代收代缴那一刻起,也就有了向大家随时公布帐目使用、随时回答大家疑问的义务,大家有了问题,或者说叫做矛盾后,不拿合同、发票来说事,请问拿什么来说事?拿私生活?拿拼凑起来的情节加上个人的臆断推测出来的故事?
每个人性格不同,在大家都看似朋友的时候,有一些人确实更容易表现豪放一些,这关乎性格,不关乎轻度重度花痴。这也是阳光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你觉得这就是花痴,估计你根本就不了解重庆女孩。我也曾经骂过醋花生犯贱,骂她不懂分辨猥琐男人和阳光男人,见了以为是朋友的男女都一视同仁嘻嘻哈哈,总有一天会吃亏。没想到这次居然真是吃亏。但我相信这根本不足以改变她活泼豪放的性格,只是今后会学会分辨与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做什么样的事了,希望不至于影响今后出游的情绪,搞得大家都紧张西西的,都去防止被写小说了。反过来,如果连这样的事情都顺杆爬,说明雨林这个人根本就存在很大的问题,要是回家蒙在被窝里幻想一下,谁也管不了,却写出了这样的东西给大家看,恐怕不能说脑壳有问题了,只能说根本那就不叫脑壳,而且更像严重的花痴,并且兼后期暴露癖。

再声明,我是醋花生的朋友,我了解醋花生的为人。

佼佼 发表于 2008-8-18 14:15:07

路过

 只是打酱油的。

蓝香 发表于 2008-8-18 14:44:15

一直闷着看"雨林事件"四天了,还是忍不住露个面,呵呵

无谓人 发表于 2008-8-18 14:50:02

后面等起的哈!!!

放逐 发表于 2008-8-18 15:24:16

:lol 黑门久没有回过帖子了~~~热帖不得不马克一下啊~~~~

藏花图朵 发表于 2008-8-18 15:38:26

xuxin58145 发表于 2008-8-18 15: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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