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吃小面
发表于 2008-10-19 16:15:13
;P ;P ;P
漫步
发表于 2008-10-19 16:25:05
电影的高潮部分就快来到...
断肠草
发表于 2008-10-19 16:50:49
原帖由 ☆★星星★☆ 于 2008-10-19 11:02 发表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经过了解,鸵鸟所签订的合同纯属假合同!
虽然表面上合同为民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沈洁与“鸵鸟”签订(沈洁也承认他签这个合同),但问题的关键是民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根本不具备签订该合同的主体资格!
... 有意思啊,有意思,呵呵
疯起的
发表于 2008-10-19 20:46:31
还没有扯清楚。。。那你们继续扯,我在边边看。。。。:lol :lol
腾腾菜
发表于 2008-10-19 20:51:24
照例。。灌口水。。
道:灌灌,更健康~
摸摸
发表于 2008-10-19 21:19:25
:lol 吃了腾腾菜 嘿。逗是长得帅。长得帅。长得帅;P
兜兜
发表于 2008-10-19 22:31:10
为什么到现在还没看到领队给大家一个说法??!!
难道空间里的个别领队都这样搞了着就一了百了吗?!!
[ 本帖最后由 兜兜 于 2008-10-19 22:32 编辑 ]
人包合一
发表于 2008-10-20 03:35:43
这个世界就这样: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合理的不一定存在
断肠草
发表于 2008-10-20 09:34:53
原帖由 人包合一 于 2008-10-20 03:35 发表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世界就这样: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合理的不一定存在
人包,这么晚了还不睡觉搞啥子明堂?
我就说嘛,某人反正十处打雷九处在,凡是争议贴,不清不楚的帐,多半跟他有关系。最为可恶的是,找钱就不说了嘛,为了获取最大利益,连基本的安全保障都不放在他眼头,还自诩认真负责,还要谩骂对他行径不满的人。
摸摸
发表于 2008-10-20 17:44:41
本版块暂行规定(发贴前请认真阅读)
为了避免马甲 吵架等,本版块现定下以下规定,谢谢
1,不是通过空间跟帖报名(出行报名名字)的一律不准发争议帖
2,不是通过空间跟帖参队所产生的任何争议不得在本版讨论
3,发出的争议贴,请用报名ID发出(不是出行人员一律不准发争议帖)
4,争议贴的内容,也请参与此次事件的人讨论(必须用报名ID)
5,有何领队争议的时候,只限于参与队员发表意见
6,在贴子内相互辱骂
7,打酱油买醋等的回复
如违反以上,全部删除或屏蔽处理!!!!!!!
以上内容从2008.10.21号开始执行,谢谢大家的支持!
200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