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肠草
发表于 2008-11-6 12:59:21
典型的法律和情理之间的矛盾
天剑
发表于 2008-11-6 13:02:40
原帖由 眉° 于 2008-11-6 12:32 发表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一个问题。。
原来驴圈本来是片净土。。
自从有了黑领之后,人人都说驴圈需要规范。。
而如果国家真正要开始管理和规范驴圈。。
那么必然会像前面有人说的。。
以后一次出行。。也许费用比跟黑领出行还高出 ...
支持眉眉,因为眉眉是美女。因为美女说话一般都是正确的:)
支持藏花,因为预交的定金。实际上退出者应该支付的金额只是造成的即定损失。而不能一点都不退。理由是即然是AA。由自己承诺后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支付。最大的已经发生的费用的可能性是车已经定好了,如果已经定好车了。车费是按人均分摊的。如果有人顶替,则要全额退款,如果没人顶替,则要承担损失。但不是说一文不退。因为大家交的定金基本上会超过车费如果没超过又另当别论。
天剑
发表于 2008-11-6 13:09:32
如果大家看清楚藏花说的:预缴金不去者将不退还。是指不管损失多大,都不会退还。
就没有多大争议了。
天剑
发表于 2008-11-6 13:19:21
应该说明的是:假如交了三百。如果领队在联系车辆的事宜上已经使用了每人300元的费用。则三百退与不退,就看能不能找到顶替者。如果能找到,就该退,如果找不到。即使车辆的使用费会超过人平300大洋,则应该由退出者支付已经发生的费用(定金)。超过部分由出行人均摊;如果车辆使用费不会超过定金,则可以扣除费用后退还退出者。
一般退不退定金,退多退少问题是退出者都无多大争议。但真正做好AA的领队这也是要考虑的问题。
北地烛火
发表于 2008-11-6 13:55:49
楼上的说得对,定金不退实际上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天剑
发表于 2008-11-6 14:16:31
该退:
扣除损失后退还余款。
[ 本帖最后由 天剑 于 2008-11-6 14:17 编辑 ]
天剑
发表于 2008-11-6 14:19:12
不能将余款作为公用经费。
AA,不能把别人的钱也AA了。
北地烛火
发表于 2008-11-6 14:44:39
赞同
摸摸
发表于 2008-11-6 15:28:57
财务要疯。慢慢来算嘛。
还要走了回来了来,把车的费用全部算起。然后再来除。再看退不退别个钱。万一不够是不是他没去还要重新再缴也?你没切耍。还要喊你补车费你愿意不?
确实没得耍事了。发贴的都注明了的。同意就报名。不同意逗算了。
大家还是要考虑下AA领队确实黑辛苦。
西门懒得吹雪
发表于 2008-11-6 16:05:09
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