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海 发表于 2009-7-14 18:21:52

那个说的武隆没赔钱,定的天灾一人都20万也,救灾还花了怕几千万

海海 发表于 2009-7-14 18:24:11

有撒扳的嘛,撒子都要扳,人都走了,钱有撒用

海海 发表于 2009-7-14 18:26:42

8# 重庆脆骨 那我们有的市领导一天中华都要吃三包,你觉得要不要人大通过嘛

香辣肘子 发表于 2009-7-14 18:35:44

ZF代表民众给不幸遇难的国民一些抚恤,无可厚非,是对国家主人的尊重,也是一种进步的体现。
当然,其过程是否符合流程,值得商榷;但是ZF比这次花钱多得多的那么多决定中,又有多少符合流程呢?

重庆脆骨 发表于 2009-7-14 19:03:56

本帖最后由 重庆脆骨 于 2009-7-14 19:08 编辑

蹄膀,你说的啥子三包烟,我没有看见不清楚。但是这个事情是实实在在的发生了,不符合规矩就不能说了还是你得了5毛不准我们说。

单枪匹马 发表于 2009-7-14 19:09:48

我也有疑问想给楼主请教,矿工遇难的赔偿是否跟旅游意外的抚恤金一个渠道?都是灾难,但追溯到惨案的根源是否一致?追讨赔偿的途径是否一致?欢迎理性探讨此问题

海海 发表于 2009-7-14 19:41:53

和谐社会,懂不懂,为撒子全国每年这么多被杀害的国家不赔钱,这次新疆的国家就要赔,因为要和谐

海海 发表于 2009-7-14 19:42:58

再不说了,我整理婆婆照片去了

最混一蛋 发表于 2009-7-14 19:48:24

矿难是因为当地政府管理不善导致的人为灾难,而且人家是在工作时间,除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更应该得到国家的抚恤。711事难,如果保险公司和责任人两方谁肯多赔付2万,谁也没话说,但是政府官员来表态,性质就完全变了,这个钱是由民政局支出,是国家财政拨款,国家财政不就是纳税人的钱吗?凭什么驴友的个人行为会让国家财政支出?我并不是单纯针对驴友这一个事情,我是质疑国家官员对于大众财产的随意支配,官员说2万就2万,官员说10万就10万,哪条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政府行为更应该公正公平,以前那么多灾难,为什么没有国家赔偿?纳税人的钱不能作为官场作秀的武器。

西门懒得吹雪 发表于 2009-7-14 19:49:57

要客观的看待这次时间,上次武隆山体滑坡,死者是抚恤20W,这次是山洪暴发,政府给与抚恤是无可厚非的,是一种福利,如果是当地村民因这次山洪暴发死亡,我想死者家属得到因应该不止这2W,虽然这些驴友逃票私入未开发地带,但毕竟因灾难而死亡而不是其他原因死亡,政府处于人道予以抚恤是正确的。
页: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政府的好心惹来的是民意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