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戳锅漏
发表于 2009-7-14 21:04:40
没有 思考过勒个问题
看不惯你
发表于 2009-7-14 21:49:02
我个人认为这次事件中政府的处理是正确的,我们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呀,当然不是每次都会得到如此的处理方式,所以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哟。
奢望自由
发表于 2009-7-14 21:56:07
楼主,你操心过度了。
squid
发表于 2009-7-14 23:08:30
本帖最后由 squid 于 2009-7-15 00:23 编辑
政府提供抚恤金应该是从自然灾害的角度对其受害人给予人道救助,包括武隆滑坡事件,每人20万的抚恤金未必是保险公司出的?都是农村的村民,难道个个都是保了意外险的?如果非要说拿武隆和这次事件比,那武隆那些被埋的村民性质和这次一样,都是可以预见危害而没采取措施。武隆被埋的地段早在几年前就是地质灾害区域,要求搬迁,当地一所学校、政府和一部分村民都搬迁了。没走的村民多是出于无钱搬迁,或者其他原因。最终大雨导致滑坡。2件事都是灾害造成的,政府都给予抚恤金。就不知道武隆事件为什么有的人没意见,这件事上就想不通了。
还有,武隆事件是地质灾害的滑坡不是矿难,性质完全不同。
一片空白
发表于 2009-7-15 00:35:07
正当壮年,意外死亡,
都是穷人,没啥依靠,
孤儿寡母,如何生活,
政府赔点,补偿救济,
物归于民,比腐败好,
站着说话,腰杆不痛,
赔与不赔,关你鸟事。
牛在驴行
发表于 2009-7-15 00:46:46
因灾死难群体是公民不?他(她)们不是纳税人吗?政府发放群体性死亡抚恤金给公民有何不妥?
臂力棒
发表于 2009-7-15 01:31:20
既然政府拿钱出来抚恤,政府也是经常考虑了的吧。不管怎么说,现在政府的政策越来越亲民了。在大事大非面前,我们应该支持自己的国家。
1573
发表于 2009-7-15 02:11:44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驴自己的行,干好自己的事。
到处★乱逛
发表于 2009-7-15 07:05:06
矿难是因为当地政府管理不善导致的人为灾难,而且人家是在工作时间,除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更应该得到国家的抚恤。711事难,如果保险公司和责任人两方谁肯多赔付2万,谁也没话说,但是政府官员来表态,性质就完全变了 ...
最混一蛋 发表于 2009-7-14 19:48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LZ的意思纳税人该为政府的管理不善买单而不该为遭遇自然灾害而得到补偿?
你要清楚,遇难者也是纳税人!
LZ真的是最混一蛋!
玩具
发表于 2009-7-15 07:17:04
这次救援出动1000多人,花了多少钱。驴友们,别给国家添麻烦了。从7月11日起,谁叫我驴友,我和谁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