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筱2008 发表于 2009-10-24 10:03:16

批判别人容易,反省自己难
人家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谅解备忘录
各位观众 ,何必又苦苦相逼
菜刀 不放弃,不抛弃,继续在驴行的道路一路前行
不就是最好的行动
长夜灯 发表于 2009-10-23 21:39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这次参加活动之一,不晓得算当事人不?
就是不知道菜刀是怎么改正他说的错误的?
我也没有逼他,只是希望他就仍然没有退回13个人的余款的事情给个说法哈。出行回来我们连账目都看不见哟!难道还是给我们的罚款?那你在这里作秀又是怎么回事?不然有点“(本来想用一句俗话又当......又立.....)”

爱看夕阳 发表于 2009-10-26 14:57:50

MS空间的一些版主都感觉到了菜刀的诚意:o
是当事人和围观群众感觉迟钝了?:L

尾巴叉 发表于 2009-10-26 15:16:09

拿3分,走人先!!!:lol

喜宝 发表于 2009-10-26 22:17:26

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我们勒些不明真相的愤愤不平的围观群众就散了吧,该干嘛干嘛去

大白菜mm 发表于 2009-10-26 22:58:27

都道歉了,不论真诚与否,参加活动的同学能原谅那就是原谅,菜刀在这里是对出去参队的同学们道歉的。

烂泥 发表于 2009-10-27 11:52:11

道歉了就可以把帖子删除了啊?有什么理由要删帖?

月光红尘 发表于 2009-11-3 22:48:56

过路

重电人 发表于 2009-11-4 00:22:30

不错 不错公开场合已是诚意了 善后做好吧





挣个积分为什么冷个难!!

爬坡上坎2008 发表于 2009-11-5 19:49:28

我是来打酱油滴,事情我都了解老哈,个人心头晓得就行老

小眼睛 发表于 2009-11-7 00:34:26

目前为止貌视菜刀就开头说了三个字“我错了”,
围观的人都围到63楼了,你还是应该再说两句,
哪怕是表示一下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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