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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林

越南艳遇“马夫人”——醋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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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5 12: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http://bbs.city.tianya.cn/new/ti ... =842528&#Bottom
我是醋花生
  
  首先感谢巫女阿夏、感谢鬼头333,谢谢你们的客观、公正。
  
  我是出发前一天,才决定参团去越南的,这也是雨林贴子里说的,我是最后一个交钱给他的人。因为决定仓促,又忙于工作交接,我只是上网浏览了大概,功课做得不好。
  
  我的第二个错误是:轻信和无知。8月3日到达南宁后,我们一车四人(除雨林)就去酒吧玩,四人同去同回,共计买了半打啤酒,也没有雨林描写的那么夸张。回来12点,根本就忘记过问合同的事。不过同行的一位大姐,(他们也是晚上九点才到达南宁)倒是专门问了雨林的,雨林说会签合同的。直到越南,因为在越南遇到了些当地的骗子类,我们才想起合同的事。当时雨林说:“忘记签合同了,他不懂这些。”并在我们多人多次再三寻问下,雨林一口咬定没有签合同,并同意第二天打长话回旅游公司补签合同。后来雨林拿了张长话的收据给我们看,说协商好了,合同传真已经发回重庆我们团队中罗大哥的公司,回来查收却并无此事。
  
  南宁下车,我们全团10个人即报案110。旅游公司人说:“不签公司怎么发团?”再问雨林,他答:“合同签了的,他就是不想给我们看。”这种感觉有点奇怪吧,如果不是心中有鬼,凭什么我们没有知情权?
  
  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民警请他们把合同拿出来。也就是大家在网上看到的那张漏洞百出的复印件,相信是非已经明了。
  
  在派出所没有立案的原因是:我们交给雨林的钱,没有收据,我们和雨林之间也没有签定合同,所以没有证据。
  
  我们8月3日出发越南,至今已经12天过去了,如果雨林是清白的,早就应该把合同、给对方的付款收据等等,(雨林在贴上说通过银行预付旅游社8400元,银行总有回单吧。)拿出来看,这些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胡言乱语,恶意中伤他人不是男人所为。
  
  其实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天涯的网民们眼睛都是雪亮的。所谓“真的假不了,假得真不了。”
  
  此事中,我们吸取了不少教训,希望大家也能引我们为戒,不要再遭遇同样的经历。
  
  最后再说明一下,雨林所说的购物还价不买的事情:那其实就是一支冰其淋,我们团的一个小妹妹看到不是她想买的那种冰淇淋,就没有买,可能做的不妥,但也不至于上纲上线吧。
  
  再次感谢巫女阿夏、鬼头333及其它热心的、公正的朋友。
发表于 2008-8-15 12: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转贴:http://bbs.city.tianya.cn/new/ti ... =842573&#Bottom

作者:宝宝爱坐车 回复日期:2008-8-15 10:11:00
  
    听说这个贴子很火,没事上来逛逛.
    以前也跟雨林走过川西,个人感觉有点贪钱\有点小气,至于人品不敢苟同,没想到还这么自恋和猥狎,长见识啊长见识.
    教育很深刻,作为女同胞千万不要和雨林同学开玩笑,也不能随便说笑,稍不注意就会上升到勾引他或者让他蒙羞的层次.啊@@###$$$我好怕怕怕...........
    一团11人,10个发贴指责他,难不成10个人都是因为勾引雨林不成,而恼羞成怒?啊啊啊啊#$%^&&**(((我的冷汗下来了,哗哗地流啊,我也和你拍过相片的,我好象还说过....但是我发誓,我没有勾引你啊,我保证没有勾引你啊!!!!!我怕你了,怕死你了.
    
    珍惜生命,远离雨林!!!
    珍惜生命,远离雨林!!!
    珍惜生命,远离雨林!!!
    
    2008年重庆驴友圈这句话必火.女同胞们请切记!切记!!!
发表于 2008-8-15 13: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天津
原帖由 花姐 于 2008-8-15 12:26 发表
转贴:http://bbs.city.tianya.cn/new/ti ... =843192&#Bottom

作者:王二黑  回复日期:2008-8-15 08:35:00  

  顶下LZ,说得蛮在理的。那个雨林真的是太丢人了,他还不知道天涯是什么,有几个骗子能最后真 ...
一个天涯一个猫眼,那都是很厉害的,上面强人太多了
发表于 2008-8-15 13: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天涯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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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作者:lespring825  回复日期:2008-8-15 13:12:00
  醋花生和雨林的贴子我都看过了,小女子再多几句嘴
    1、 先从醋花生首次发贴说起,你不该在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在贴子中把雨林的本名公布网上,并说他诈骗等等之类的语言,更不应该回到重庆之后大肆制作用雨林的人像,标注他的本名,附上他如何如何倒卖你们的话语的QQ表情在QQ上,网络上到处传播,对其名誉已经造成损害,已经构成犯法了。这是你的一大失误,从而引起雨林的应对。
    2、 醋花生在贴中以“全程费用16320元,雨林一共付给旅行社7500元。其他钱都被他吃了。”的惊人差价引起网友们的愤愤不平,但随之在你的贴子里又说“在越南碰到25人的团是960元一个人,不过行程比你们少一天”既然事先你已经清楚这个情况了,为什么会在首发贴子说你们一行12人,雨林只付给旅行社7500元?那么按你的意思就是,人均652元?这个价格你又是怎么算出来的?明显在发贴初衷,你就没有按照事实和依据,自己编造了7500元的金额来糊弄大家。再者25人的组团,有没有强制购物?住宿情况?餐标?路线?车况?这些你都问清楚了吗?为什么要一意孤行的就认为是雨林吃了钱?而且从1360到960的400元差价看来,组团人数相差一倍之多,增加一天自助游,没有强制购物,客车驻留一天,导游驻留一天等等这些费用以及其它团团之间的品牌差异都应该要考虑,这余下的400元也相差无几。再打个比方,如果雨林带你去一个商场买了一件长袖衬衫1360元,而你到另一个商场看到一件样式一样只不过是短袖的衬衫标价却只有960元,在你不问面料,不问工艺,不问品牌,也不问清商场的情况下,就认定了是雨林敲诈你了?黑黑,我还是愿意把1360元的衬衫卖了跟你们出去这一趟。
    3、 一路上对雨林的行为不检点也是醋花生的大不该,不是每个男人见到女人都会顺杆爬,也许你以前遇到的许多是这种男人,所以也养成了你这种习惯,但你也要学会察言观色,人家对你不理睬也就算了,何必要三翻五次去开你所谓的“玩笑”?使事情发展到最后挑骨弄刺、一发不可收拾。我想这多多少少也是你对雨林进行攻击的前因。设想如果雨林赞美了你的腿很漂亮,也顺着你的意思说他喜欢你,沿途给你们拍照,递烟给你,嘻哈打闹,我想今天这出戏也不会上演了。
    4、 再者你更不应该挑唆团里的其它同学,在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就认定雨林吃了钱。小女子家境平寒,没出过境,没开过洋荤,但是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存起钱出国旅游一盘,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想你们同团的人条件各异,也许人家一对夫妻也就这么一次出国的机会,也许人家大学生才刚刚跨出校门对外面的世界有着无比的憧憬和向往,你却打破了他们这次愉快的越南之行,越南留给他们的仅仅是几个丑陋的重庆人,使他们经历了一次如恶梦般的旅程。你为什么不在大家旅行完越南回到南宁再向雨林要你所需要的一切东西?我想如果那个时候突然找他要,如果雨林有任何做假,他想弥补都来不及,也不会象现在这样生这么多事端。
    5、 本来醋花生是针对费用而提出来的疑问,在从越南回到南宁,又打110报警抓了雨林,雨林也把实情都说清楚和明白了,警察也让他回来了,如果他本人有任何问题,我想要离开派出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警察会为你讨回公道的,既然事情不是你所想像,这个时候你也应该告一段落了吧。可在你们从南宁回重庆的途中,从你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任何一项表明你是在找证据,查事实,而是采取了另一些跟出行费用毫不相关的极端做法,处处为难包括雨林在内的同行的人,这又是为哪般?知道雨林身无分文的情况下也丝毫不放过。做女人做到你这个份上,真让我们女人蒙羞。
    6、 关于合同和发票问题,醋花生提出合同有假,假在哪里?是旅行社没有按照既定的行程来安排?还是旅行社导游对你们服务不周全?或者说本来该住三星宾馆让你们住了农社?本来该给你们四菜一汤就只让你吃了泡菜?实际上从你们的行程来看,也确系按照合同上所写的行程、标准、费用来安排的。发票是旅行社收到款项后开具的凭证,发票现在也都在你们手上,金额也确是1360一个人,如果你有任何异议,合同和发票的事情该直接到北海去起诉旅行社,而不是逼迫跟你们同行的雨林要原件,他不是旅行社,也制造不出来这两个东西。
    7、 同时雨林也有他许多不对之处,一腔热心办坏事,当初你就该网上发了邀约之后,愿意一起去的,让他们自己去联系就好了,大家一同结伴,也不要组啥子独立团,跟着2-30人的大队伍走,该让你们去消费就去消费,该让你们自理另玩景区就另玩,这样对于你本人来说,少了许多的麻烦事,你何必要去为这多耍一天、不强行购物这些去跟旅行社讨价还价的?最后还落得吃钱的骂名。
    8、 再者你开贴数落醋花生的种种不是,一定程度上也是作为男人的不大量,大人不计小人过嘛,何必去追究这么多,不过你如果不把这一情况说出来,我们也不理解醋花生为什么会在后面处处刁难你了。前面我也说了,费用细算来看,也无多大出入,事端的原由跟你们两个人的肢体语言表达有直接的关系。同时我想说的是不要因为这一次你拒绝了醋花生,就左右了你今后处理男女关系的准则,该拒绝的还是要拒绝,该奉陪到底的一定奉陪到底。
    最后我还想对大家说的是,我们都是重庆人,男女主角分别发贴到天涯论坛上是为了什么?男女主角的朋友们针锋相对,互相用贬低之词甚至恶毒的侮辱性语言伤害,是想向全中国的网名展示重庆人的风采?表明重庆女人都是轻薄女人,重庆男人都是一副耙相,出行不满意就无根无据的到处毁人名誉,诽谤,诬陷?引来无数看闹剧的人,生怕事情搞不大,在旁边扇风点火,更有无聊之人想把别人翻个底朝天开始伺机寻找无关此事的个人隐私公开抵毁,开始涉足违法领域。男女主角都可以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大家是不是可以坐下来找个更有效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事情,而不是在这里打无用的口水战。有真凭实据直接告上法庭,无真凭实据就以此为教训,也是给你们双方上了一堂生动的课,我想今后你们也不会再犯这种低级错误。



这个妹妹有一定道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8-15 13: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8-15 13: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我只想说一句,好多马甲啊。。。
发表于 2008-8-15 13: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天津
我又出门来打酱油了
发表于 2008-8-15 13: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酱油都要遭帖子里的人打光了,地板也快被做俯卧撑的压烂了
发表于 2008-8-15 13: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我也来打回酱油,但我不是马甲哈。
发表于 2008-8-15 13: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归属地: 中国重庆

重庆 黄花园酱油 嘿有名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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