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老虎
发表于 2008-10-8 13:56:42
好闹热,好久都没有看到这么闹热的帖子了,还是过节好呀!
皓月儿
发表于 2008-10-8 13:59:49
强贴,一定要留名~!
☆★星星★☆
发表于 2008-10-8 14:08:01
早知道你签的是这样的合同我们完全可以把车开到美国去耍了,也不违约也不会多交钱!3万8包干爽!
运动
发表于 2008-10-8 14:27:36
强帖,早知是弄个回事;黑呀。
prestonpeng
发表于 2008-10-8 14:44:11
看热老的:Q
用手走路
发表于 2008-10-8 14:47:54
原帖由 雾月 于 2008-10-7 15:47 发表 http://www.cq69.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的领队整个路途就泡MM,根本不怎么管其他队友。这样的人也配叫领队?
你不是看海去了迈?
兜兜
发表于 2008-10-8 15:04:08
第一次看到这么简单的合同!!!
渝哥
发表于 2008-10-8 15:44:07
:Q :Q :Q
陌生的骆驼
发表于 2008-10-8 16:13:35
吵麻了....今天的空间,就是昨天的公社....还好我有行者这一片净土!!
山野骄魂
发表于 2008-10-8 16:16:30
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是非曲直,不要申辩了,不要扫重庆户外圈的脸皮。顶一下那些还有良知的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