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0-10-14 17:10:03

然而,这种说法明显是混淆视听。首先,南京大屠杀中大量遇害的并非军人;其次,所谓指挥官逃亡部下即不算战俘根本不成立,因为战斗中上下级失去联系的情况很多,这种情况下就不再认为失去联系的部队不再是军人十分荒唐;再次,所谓“便衣兵”指的是欧美国家对于平民游击队的概念,其先决条件是穿着便衣,对于其他国家军队有主动的攻击行为。这显然不符合南京战役中部分中国士兵为了逃命放下武器换上便衣进入安全区的情况,这是偷换概念;最后,《海牙公约》并没有允许处决俘虏的条款,相反,其附则第三条规定:须以人道原则对待俘虏;第二十三条规定:放下武器或者失去自卫手段者,乞求投降的敌军,不得加以杀害。而《日内瓦公约》日本虽然没有批准,但日本政府同时口头表示会尊重这一条约的条款,而1941年日本外相东乡茂德曾明确在对各国的照会中说明,战争中日本将“遵循《日内瓦条约》的规定”。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0-10-14 17:10:23

其实,若干日本学者的所谓研究,不过是文字游戏。无论有无条约规定,是否有法律管制,日军在南京大规模屠杀战俘和平民的行为,都是一种反人类的罪行。因为日军的行为违反了人类的基本准则,这才是南京大屠杀的真正罪恶所在,这根本不是任何法律条文可以改变的。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0-10-14 17:10:35

此外,日本还有“战争集体疯狂说”、“中国坚壁清野自行屠杀说”等若干对于南京大屠杀的解读观点。由于其影响小,亦不为日本正常公众所接受,故此不再详细介绍。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0-10-14 17:10:47

从日军史料看来,当时南京的中国人并非人人任其宰割。例如,《我所见的南京事件》作者奥宫正武在书中记载,12月23日或24日,有一个勇敢的中国人,持刀悄悄潜入日军三十六联队的士官宿舍,乘暗夜和日军警备松懈的机会,连续杀死多名日军。奥宫的纪录中,告诉他这件事的三十六联队士官称日军小队长级士官就被这个中国人杀死10人或11人。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0-10-14 17:10:59

虽然,日军为此进行了血腥的报复,但我依然为这位在日军兽行中不屈的中国人感到骄傲。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候,我们的民族依然有血性的光芒闪烁。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0-10-14 17:11:11

这是唯一在研究南京大屠杀相关文献时让我感到欣慰的事情。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0-10-14 17: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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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承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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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0-10-14 17:16:05

彩色老照片:1900年的中国、印度与全世界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0-10-14 17:16:45

酒经考验 发表于 2010-10-14 17:17:49


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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